一、签证流程:
1、网站或电话预约面谈时间。
2、带齐材料至所在领区使馆面谈。
3、按使馆规定时间领取签证。
二、办理商务签证所需材料:
由我司提供:
1、邀请函正本原件;(原件提交至使/领馆办理签证,另请留存复印件)
2、展位确认书、展位分布图、展位费付款通知、款项到帐证明(与邀请函同时发放的英文证明函);
3、参展发票:原件及复印件(限直接报名展商,随其它组团单位报名的企业请自行准备)
4、欧洲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(复印件即可,随团人员由我司提供,不随团人员请自行准备);
5、机票订单:(复印件即可,随团人员由我司提供,不随团人员请自行准备);
签证申请人自行准备:
1、护照(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3个月);
2、2份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(表格可在使领馆签证处免费领取或在其官方网站下载,广州领区及上海领区的申请人必须在网上填写);
3、三张近期证件照片(白色背景二寸标准彩色护照照片,2张贴于签证申请表,1张备用);
4、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,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(保额3万欧元以上),可在各使/领馆门口购买;
5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加页的复印件;
6、本人身份证、名片原件及复印件;
7、展位费汇款底单;
8、工作单位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派遣函及在职证明原件(需法人签字及盖章,函头纸上须注明公司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)。
9、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(为以防万一,请携带几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公文纸);
10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;
11、申请人经济状况及资信证明:(必须提交至少6个月以上的活期存折,或银行出具的活期银行卡对帐单及近6个月的工资单);
12、另建议携带房产证、股票交易记录、汽车行驶证等备用(非必须文件,如提供有助于签证);
13、暂住证:户口不在单位所在地的,需要提供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。
三、各使馆联系方式:
驻北京总领事馆所辖领区:
除各领馆之外的所有区域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
邮编:200041
电话:010-65321925
法律领事处及签证处:
地址: 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27楼
电话:021-6217 1520
传真:021-6218 0004
驻上海总领事馆所辖领区: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上海市
地址:上海市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8楼
邮编:200041
电话:021-3401 0106
传真:021-6471 4448
广州签证中心: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0室
电话:020-38798400
驻广州总领事馆所辖领区:福建、广东、海南、广西
地址:广州市环市路339号,广东国际大酒店19层
邮编:510098
电话: +86-20-8330 6533
传真: +86-20-8331 7033
电子信箱: gkkanton@deguangzhou.org
驻成都总领事馆所辖领区: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重庆市
地址:成都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层
电话:(+86 28)85280800
传真:(+86 28)85268308
电子信箱:zreg@cheng.diplo.de
四、注意事项:
1.自2015年10月12日起,所有申请者在申请申根签证时都必须提供申请者的生物识别信息(十指指纹及数码照片)。